1、报名
1、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考试报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备与中国大陆(祖国国内)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考试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备与中国大陆(祖国国内)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考试报名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在学期间按规定交纳学费等。学费参照中国大陆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规范收取,根据学位层次、学科专业的特征,总学费由2.0万8.0万元人民币不等,具体以录取公告书上的数字为准。
3、报名日期
预计11月20日至12月20日。
4、考试报名地址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
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电话:(00853)83969322,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5、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最近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考试报名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考试报名费。
需要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址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考试报名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6、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2)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2、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考试报名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考试报名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或一门综合课(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介绍);考试报名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考试报名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介绍)。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三小时,均为笔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一般为150分(少数业务课满分为300分或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址、时间
地址: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
每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3、复试地址、时间
初试合格者,复试地址、时间(一般是6月5近日)、内容、方法另行公告。
3、录取
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导师建议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起名字单。录取公告书一般由录取学校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4、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录取学校在入学公告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缘由不可以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基本学制3年。
6、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年11月2日